中國商務部:周五起對歐盟進口甲苯胺征反傾銷稅 |
匯通網6月27日訊中國商務部周四(6月27日)宣布,最終裁定原產于歐盟的進口甲苯胺存在傾銷,將自周五(6月28日)起對其征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五年。 商務部網站發布的公告稱,在本案調查期內,被調查產品存在傾銷,中國國內甲苯胺產業受到實質損害,且傾銷進口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 自2013年6月28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于歐盟的進口甲苯胺時,應向中國海關繳納相應的反傾銷稅。其中對各公司征收的反傾銷稅稅率為:朗盛德國有限責任公司(LANXESS Deutschland GmbH)19.6%;其他歐盟公司為36.9%。 甲苯胺通常用作染料、醫藥、農藥的中間體,還可用于彩色顯影劑,在分析化學中除作溶劑外也用作礦物折射指數的浸漬液。 中國上市公司涉足苯胺產品生產的企業有望從中獲益。如沙隆達、煙臺萬華、雙良節能(600481,股吧)等。 中國此前于本月初決定調查歐盟葡萄酒傾銷問題,此舉明顯是針對歐盟計劃對中國光伏面板征收臨時性關稅的報復性回應。光伏面板案是歐盟迄今發起的最大一宗貿易訴訟。 【在線答疑】 【定制服務】 |